关于印发《市委党校教职工行为规范》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1-11-16 08:49:44          阅读数:15841

 

 

关于印发《市委党校教职工行为规范》的通知

 

各处室:

为了推进我校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提高一流党校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机关全面建设,现对我校《教职工精神文明守则》进行重新修改完善,并印发你们。

新印发的《市委党校教职工行为规范》,共有10条,对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公德品行、作风礼仪、情趣卫生等10个方面作出规范,基本符合我校实际。接此通知后,要组织全体同志集中一定时间学习讨论,并在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中认真落实,从我做起,不断规范我校教职工的处事行为,努力提升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附:《市委党校教职工行为规范》


中共商洛市委党校教职工行为规范

 

为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营造文明、健康、进取、和谐的工作生活氛围,培育良好的工作生活方式,特制定本规范。

一、认真学习,提高素养。自觉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干一行爱一行,在教学、科研和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聪明才智,争创一流业绩。

三、团结协作,勇于进取。淡薄名利,事业为重,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学习上互相帮助、工作上互相支持、生活上互相关心

四、加强道德,注重礼仪。坚持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增强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守纪律。积极争当模范公民。

五、倡导文明,树立新风。自觉移风易俗,从俭办事,不组织、不参与封建迷信、粗鲁低俗、非法组织和有伤风化的不文明活动。

六、尊老爱幼,促进和谐。珍视家庭、亲友、邻里和同志间情谊,做到重情守义,以诚相待,互敬互爱,不计恩怨,培育和睦、友爱、幸福的家庭、邻里和人际关系。争当“五好家庭”。

七、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工作高标准,生活低要求,不摆阔气,不讲排场,不奢侈浪费,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自觉养成艰苦朴素,勤俭办事的良好美德。

八、情趣高尚,积极向上。自觉参加文化、体育和社会公益活动,加强锻炼,热爱劳动,乐于助人,爱好广泛,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

九、仪表整洁,举止端庄。保持衣着整洁,朴素大方,语言文明,待人和气,不失礼节。上班期间不着猎奇衣装,不袒胸裸背,不穿拖鞋。

十、注重环保,讲究卫生。自觉养成高雅文明、整洁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经常保持办公室、宿舍、环境区和个人卫生整洁。不乱倒垃圾,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中共商洛市委党校

                               201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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