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现状、问题和对策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7-20 16:45:38          阅读数:5147

 

商洛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现状、问题和对策

   

 

公共文化服务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切期盼。商洛是山区农业市,农业人口占全区人口的6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能否把农村文化建设好,把农民的文化权益保障好,把农民的文化需求满足好,事关建设绿色现代、开放和谐、文明宜居的幸福商洛目标的实现,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为此,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多的把目光投向农村、投向农民,努力提高农村文化发展水平。

一、商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现状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以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的,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向农村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产品、服务以及制度体系。近年来,商洛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良好势头。  

(一)农村公共文化设施体系正在形成。截止2011年末,全市有公共图书馆8个(总藏书量51.5万册),文化馆8个,文化站145个,基本实现了“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目标,且全市两馆一站实现免费开放;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广播人口覆盖率93.6%,电视人口覆盖率98.7%,初步建立起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受众面广,全市现有数字电影放映队78个,仅2010年,全市共放映公益电影2.2万多场,观众达800多万人次,实现了每年每月每村放一场电影的目标;农家书屋工程大力推进,已建成覆盖全市的农家书屋1838个、职工书屋33个、正在建设的卫星数字农家书屋70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稳步推进,已建成市级文化资源共享工程中心1个、县级支中心7个、乡镇服务点26个、村级服务点1235个。市县镇村四级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体系正在形成。

(二)农村文化活动有声有色。在《商洛市繁荣和发展文艺事业的意见》的号召和鼓励下,城乡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明显增多,各地相继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广场文化、乡村文化、社区文化等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如:商洛市民歌大赛、乡村青年文化活动、商州区农民文化艺术节、商南千人锣鼓万人秧歌等文化活动;为活跃和繁荣农村文艺舞台,2007年以来组织开展了走进新农村文化“三下乡”活动,以花鼓、秦腔、民间小调、眉胡等民族戏曲、歌舞表演、器乐演奏等为主,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为打造商洛戏剧之乡,繁荣文艺创作,相继成立了商洛作协和曲协等各类协会达26家,共完成创作剧本85个,如《揽月》、《女儿沟》、《离乡》、《月亮河》、《天狗》等剧目以展示新农村描绘新生活为主题,突出了地域、民俗特色;为提升商洛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开展了《我的家在商洛山——商洛原创歌曲100首》主题文化宣传活动,《总理牵挂保仓村》获“中国村歌十大金曲”奖,《总书记来到商洛山》获“中国村歌献给党十大金曲”奖,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文化创作的积极性。

(三)民办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在省、市的扶持和鼓励下,农民自办文化大量涌现,民间文艺团体发展迅速,全市涌现出了民办社会文艺团体、民办文化类非企业单位和文化经营户449家,从业人员2400余人。民办文化的主要形式是村民自乐班、秧歌队、社火队、各类文化聚乐部、健身聚乐部、锣鼓协会以及文体培训机构等。这些民办文化与群众生活贴近,为群众所喜闻乐见,对于引导农民群众自觉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农村文化活动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农村文化市场快速发展,文化经营种类日趋丰富,演出、娱乐、音像、网吧、图书、数字电影放映等十分活跃,在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文化需求的同时,也为民办文化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四)民间文化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十一五”期间,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市共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9147处,其中新发现8409处,投入专项资金对全市文博单位进行了维修;完成了1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家省级非遗产性保护基地的申报工作,《商洛花鼓》、《洛南静板书》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还有10个项目被列入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建立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保护项目200个)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保护项目159个)。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四级名录体系已基本形成,有效推动了商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还直接促进了地区文化、经济的发展,一些县级传统戏剧团体由于剧种作为“非遗”项目受到保护而得到发展良机;一些地方围绕“非遗”项目建起了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文化产业,如以棣花、商镇、龙驹寨为核心建立的商丹文化产业园,既弘扬了地方传统和特色文化,又增加了农民收入。

 二、商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文化服务理念落后。商洛素有文化绿洲的美誉,但在精神文化形态上却形成了一系列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文化心理与性格,文化服务意识不强,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着落后的公共文化服务理念与公共文化服务主导者地位不相适应的问题,如没有充分认识到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与实现政府向服务型体制转变紧密相关,仍然按照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办文化的思路建设公共文化,停留在依靠财政拨款建设文化设施的层面,即便面对新建成的文化设施和机构,也缺乏运作机制、管理手段上的创新,大投入后的文化设施得不到充分利用,公共文化服务的作用就难以发挥。有些地方对文化的公益性和经营性混淆,把公共文化设施用来创收,这样势必会把“公益性”“惠民性”抛却脑后。存有这种落伍的文化思路和管理理念,很难实现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并抓出实效。

(二)文化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当前,由于对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投入不足,导致商洛农村不少地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还存在着空白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设施总量不足,质量不高,配置不合理问题依然存在。尽管“十一五”以来商洛文化事业费有较快增长,对农村文化建设投入也在逐年加大,但多用于年久失修、恢复文化站建设或赠送部分设施设备及图书,相对于农民实际文化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加之资金投入结构不尽合理,各地投入重点一般都放在文化设施、文化场所的硬件建设上,而对配套设备及维护资金的投入、对基层文化单位开展文化活动必要的启动资金投人、对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经费投入上,却明显不能与需求相匹配。因而形成了农村基层文化活动屈指可数,基层文化设施“有马无鞍”,无法正常开展文化活动的局面。

(三)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商洛文化体制改革的进程与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先进省市相比、与市场化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距离。主要原因在于:各地财政在体制改革中的投入不足,管理体制不顺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的不完善,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因此,大多基层文化单位体制改革滞后,自身生存困难,不具备多出文艺作品、快出艺术人才的良性机制,造成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发挥不足;有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文化下乡活动中把文化送下去后,很少考虑活动之后的实际效果,这种仅仅靠“供给”而不帮助“造血”的运作机制,无法长久地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不在文化发展规划、组织机构、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显然无法实现农村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四)文化服务内容方式陈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老百姓对基本文化需求不断呈上升趋势,但现有的公共文化服务在内容、手段等方面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老百姓解决温饱之后爆发式增长的文化需要,因“城乡二元化”造成的“农村文化荒漠”仍然存在。长期以来,政府忽略对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内容和形式开发研究的重视,农村群众的文化需求无法形成制度性的表达,造成农村文化活动的内容相对陈旧粗糙,形式单调,农民参与度不高。当前,商洛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就比较贫乏,群众参与活动的阵地较少,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形式多属大型文化活动,缺乏大量平民化的、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内容和形式,难以凝聚人气,活跃农村文化娱乐生活。  

(五)文化队伍专业素质偏低。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除了硬件建设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有一支过得硬的从事农村文化服务事业的人才队伍。但从商洛文化队伍建设情况来看,各地普遍存在着整体素质偏低、专业人才匮乏、人员年龄偏大、缺乏经常性培训等现象。这样的文化队伍无法胜任带领农村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的工作,也无法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加之民办文化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自身财力有限,对群众的吸引力难以持久,农民自办文化主体意识不强,在文化建设中积极性不高,主体作用和自我服务能力不够,导致农民自办文化这一新时期农村文化生活的重要形式难以发挥出对公共文化服务应有的补充作用

三、对商洛市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是继续加大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启动实施市级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项目,全面完成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建设任务,实现市上有“三馆”、县县有“两馆”。二是继续建设完善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和文化人才培训工程,大力实施村级文化活动器材配送、农家书屋、图书报刊共享、文体中心建设等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比如在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文化服务建设方面,要建公共电子阅览室,构建完备的文化服务沟通网络,引导不同的利益群体合理、合法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鼓励各类社会团体正常发展,使之成为化解社会矛盾,排除社会纠纷,构建社会和谐的基石。三是对经济较落后的县、乡镇、农村的公共文化设施要加强扶持力度,通过各种惠民工程建设,改善和提升商洛各地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朝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目标迈进。

(二)创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一是继续发挥政府的核心主导地位,积极实施“1%文化计划”政府投资工程,建立农村文化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在配置农村公共文化资源、确立农村文化服务内容、制定文化服务法律政策、确保农村文化服务均衡性、安排重大活动等方面加大领导力度和投入力度。二是积极引入企业和民间资本办文化。在保障公共文化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的基础上,政府可以改变拨款方式,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拨,或者拨款跟着项目走的方式加大投入。对于一些公益性文化项目还可尝试“政府投入,企业运作”等市场化的方式进行,鼓励企业通过捐资、捐助、扶持等形式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生产。对于“教育科技、信息传播、文化娱乐、法律援助”等一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真空地带,则可由社团、基金组织来提供。三是加强对农民自办文化的扶持和引导。引导文化热心人、文化经纪人以及农村文艺骨干投入到农民自办文化中来,鼓励农民创建 “农民书社”、“农民文化大院”、“业余表演队”、“业余剧团” 、“业余电影放映队”等各种文化组织,借助文体竞赛、读书竞赛、技能比赛等各种文化活动探索创建文化娱乐型、文化益智型、文化致富型等发展模式,给予农民自办文化与公益文化同等待遇,让农民自办文化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流。

(三)推动农村文化产品创作和生产。一是强化农村文艺创作激励机制。每年评选一批优秀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和深入农村服务的艺术团体,给予鼓励性补助,以激励艺术团体及其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创作出更多让农民群众满意的戏剧、音乐、美术、舞蹈、摄影、曲艺等作品。对常年活跃在农村舞台的县剧团配送必要设施,进一步提高县级剧团为农村演出的服务能力。二是在广泛开展走进新农村文化“三下乡”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搞好“建设新农村送戏下乡活动”,努力探索送戏送节目下乡的长效机制,同时,可结合各地传统节庆,积极组织开展一系列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的文化活动,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长久的艺术需求。三是充分发挥市县文化馆、群艺馆、文化站和文化中心的作用,加强对民间剧团和农民群众文艺团体文艺创作的指导,促进其提高剧目质量和演出水平,繁荣农村演艺市场和群众性文艺演出。

(四)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一是建立一套能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制度。通过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基层文化人才引进模式,打破身份资历限制,制定政策解决工资待遇等问题,激励文化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基层文化服务中的作用。二是重视人才培养,加大农村基层文化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政府应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定期组织基层人员到艺术院校、文化团体系统学习,或邀请文艺工作者、专家学者深入农村,举办短期培训或现场指导,通过这些措施提高基层文化服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三是高度重视民间艺人的发现和培养工作。农村民间艺人是农村文化事业的一支重要队伍,他们在挖掘民族民间文化、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宣传社会新风尚和党的方针政策及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政府应给予他们一定的物质保障,解决其基本生活问题,让他们把更多精力用于文化创作,同时为他们提供更多演出机会,鼓励、帮助民间艺人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引导他们互相学习,加强交流,促进乡村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五)建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体系。一是建立相对独立的评价监督机构,这些机构既不隶属于政府,也不能与被评价单位有经济关系,它应该是一个经济独立的评价监督机构,正式成员应是一些专家学者,并且要制定专业化的评价指标。二是在评价内容上,既要体现文化设施的使用率、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人才保障、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等硬指标,还应增加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效益的评价以及群众的参与度、公平度、满意度的评价。在评价形式上,积极开拓评估渠道,通过问卷调查、网上评价、个人调查等形式,保证评估的真实性、客观性。三是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价监督报告,让农民群众了解公共文化服务的情况,并对评价机构进行评判,确保评价的公开透明。 

 

 

 

            (作者单位:商洛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王军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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